【就业动态】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招生就业办 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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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助力企业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提高用工管理效率,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发建成“安徽省电子劳动合同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在部分地市开展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推广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为载体,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持续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不断丰富和拓展电子劳动合同政务应用场景,努力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可依托“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便捷高效办理人社各项业务,各级人社部门实现高效采集、比对、核验企业劳动用工数据,促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法律效力。“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建设供企业和劳动者免费使用的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系统,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对企业法人和劳动者实名认证,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后期逐步推广到皖企通APP),劳动者可通过皖事通APP等登录,实现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等全过程网上办、掌上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依法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或者第三方机构、企业按照数据管理规范要求汇集至本平台的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用场景、相比纸质劳动合同的优势,提高电子劳动合同的社会认可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现场咨询、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全面培训用人单位熟悉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操作流程,指导帮助企业完成电子劳动合同的签署、存量书面劳动合同扫描上传和储存工作。

  (三)丰富服务场景。各地要以电子劳动合同为载体,大力落实“一件事打包办”要求,整合人社系统关联业务,实现电子劳动合同与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人才等系统数据的共享和互认。对企业和劳动者通过“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逐步实现线上直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和待遇申领、人才服务、人社各项补贴申请发放等业务,提升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体验感、获得感。

   (四)加强数据应用。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分析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数据,动态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加强数据汇总分析和比对核验,强化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监测预警,为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前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等提供支撑。要聚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业务板块数据,以及企业和劳动者相关数据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化、专业化、一体化的企业用工、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待遇享受等人社服务。

   (五)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等要求,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确定电子劳动合同订立、传输、存储、应用、备份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策略,确保“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要加强企业和劳动者信息保护,防范电子劳动合同相关身份信息、内容信息和日志信息泄漏、篡改、丢失等,严禁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电子劳动合同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部署,狠抓任务落实,全力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面覆盖。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对推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努力做到电子劳动合同好用、管用,企业愿意用。各省属企业要积极落实有关要求,通过“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与职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水平。自2024年起,在统计省属企业在岗职工人数和职工平均工资时,将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人数作为重要依据。